時間:2025-09-16 09:24:56
各區(縣、市)科技局、功能園區科技管理部門,有關中介機構:
為保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嚴肅性與公正性,規范中介機構服務行為,完善事中審核、事后監督,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現開展參與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介機構資質備案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象與內容
(一)對象
2025年為我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提供專項審計或鑒證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
(二)內容
主要審核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對中介機構要求,具體為: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其中,“承擔認定工作當年”指2025年;全年月平均人數按以下方式計算: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全年月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二、工作安排
(一)機構說明
各中介機構需完成全面自查,填寫資質情況表、形成說明報告,對是否符合條件給出明確結論。經自查不符合條件的,需開展整改工作。報告應對照審核內容,詳細說明是否符合條件、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并附完整證明材料(相關材料應按附件要求提供)。對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認定條件的中介機構,需及時向認領辦和服務企業說明情況,積極主動承擔相應責任。
(二)集中備案
中介機構應在10月12日前向寧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認領辦”)提交掃描件電子版材料進行備案。具體提交方式為電子郵箱,3142316363@qq.com或eugene523@foxmail.com;聯系電話87910711。
(三)重點抽查
收到自查報告后,認領辦組織對中介機構資質進行進一步核對核實。同時,以“隨機+重點”方式進行抽查,重點抽查當年度提供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審計或鑒證服務較多的和未遞交自查整改報告的機構,對不能清楚證明其資質的將提請行業主管部門對其資質實施重點審核。經審核仍然不符合資質條件的中介機構,將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等相關規定處理,所涉服務企業由認領辦組織補充評審。對在高企申報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根據《工作指引》有關規定,由認領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應當做好通知和輔導,確保參與屬地企業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全面知曉、按時按要求開展自查,進一步強化中介機構管理和業務能力提升。
(二)各中介機構務必高度重視此次自查整改工作,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各項任務,確保自身資質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服務的相關規定。同時,要以此次自查為契機,規范日常管理,確保制作的材料和出具的報告真實、合法、有效及服務過程、資料、人員可追溯,持續加強業務管理能力,共同維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良好秩序。
附件1.中介機構自查材料要求.docx
附件2.2025年度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介機構資質情況表.docx
附件3.中介機構職工名冊.docx
寧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9月10日